瑞雪迎春,消防员王震与家属在雪中享受团圆。 方金麟 摄
窗外漫天飞雪,屋内许晶然额头上却沁出了滴滴汗水。“太沉了,以前都是在电视上看消防员,觉得他们跑得特别快,很酷!没想到这身衣服这么重,我穿了将近五分钟才穿上,体验了一把我哥的辛苦。”今年才13岁的许晶然在哥哥许洪海的指导下穿上救援服。
许晶然(右)试穿消防救援服。 方金麟 摄年关将至,为了让消防指战员能和亲属过一个团圆年,徐州市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举行“新年让爱团圆”活动,邀请消防员家属走进消防队,体验消防生活、学习消防知识,一起吃个团圆饭。当天,和许晶然一样来到消防队的家属共有19位。活动现场,消防员们化身“解说员、指导员”,为家属们讲解日常防火常识、带家属体验装备器材。他们一同开茶话会、聚餐,让家属们“零距离”接触队伍文化和日常生活,身临其境感受、了解队员们的“日常”。
消防员与家属围坐一起,共享团聚。 朱志庚 摄“我是特地赶来的,毕竟好久没有见老公了。”“消防嫂”王晶来自河南濮阳,与丈夫邵闯闯上次见面还是8个月前,得知队里组织活动,王晶第一时间报了名,从近400公里外的老家赶了过来。“能见到他,感觉就很好。”王晶坦言,自己还有一个小小的新年愿望,希望新的一年里,可以把婚礼补办上。她与邵闯闯领证两年多了,由于邵闯闯平日里工作忙,还没有办婚礼。
消防员李顺一家三口。 方金麟 摄在队里,大家对邵闯闯的评价是“说话不多、办事不拖”,老实憨厚的他,此刻和妻子共同享受着包饺子话团圆的喜悦,相识七年来,今年是两人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春节。“今年我来刚好能和老公一起过年,感觉是特别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年,之前我看一个歌词挺好的,‘你说最好的人会在身边,此刻我也这样想’”。
王晶(左)与邵闯闯一起参与趣味消防游戏。 刘贺 摄看着热气腾腾的饺子,思念涌上心头。已九年未回家过年的消防员廖伟智默默离开餐厅,打给了远在浙江安吉的亲人。
消防员郑伟一家四口在营队合影。 方金麟 摄“喂,妈,通过手机视频,祝您和爸爸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今年春节我已向队里申请,应该可以回家过年。”“好的,儿子,我和你爸在家等你回来。”
质朴的祝福,让视频两边的人都红了眼眶。消防员有这样一句话:“一家难圆、万家圆;百姓过节、消防过关”。万家灯火的背后,是消防人的默默坚守。
廖伟智与远在浙江吉安的母亲打视频电话。 朱志庚 摄“在此新春之际,我们借此机会,组织‘新年让爱团圆’活动,让指战员及亲属在队过一个团圆年,特别感谢亲属们长期以来,对消防事业的支持与奉献。”徐州市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周森说。(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