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用药期间还能“把酒言欢”吗?专家解答******
受访专家:王宝彦 南京鼓楼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
大家应该都听过一句话“头孢配酒,说走就走”,这已经是深入人心。实际上,很多药都不能和酒一起服用,尤其是家里囤的感冒药、退热药和消炎药。
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它可以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和四肢酸痛,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物后再饮酒,这会对人的肝脏产生巨大毒性,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衰竭。
再比如布洛芬,它具有解热镇痛的作用,但它对于胃肠道黏膜有比较强的刺激作用,酒精可减慢布洛芬的代谢,轻者导致胃部不适、胃痛等症状,重者导致消化道溃疡甚至出血。
最后是抗过敏药,比如苯海拉明或者氯苯那敏,这些药物本身就有一定的抑制大脑活动、抑制呼吸和心跳的作用,与酒精同服时,具有镇静、催眠作用的药物会被人体加速吸收,同时代谢速度也会减慢,轻者导致犯困、眩晕、嗜睡,重者导致呼吸变慢、血压下降甚至是休克。
不仅是这三类药物,简单地说,酒精和药物的组合,一般就两种结果:增加药物毒性或使药物失效,这都会对身体产生或轻或重的不良影响。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喝酒不吃药,吃药不喝酒。
策划/制作:张梦凡、蔡琳、党敏
浙江:计划3月后体育赛事向民众敞开“大门”******
中新网杭州1月11日电(王逸飞)11日记者从浙江省体育局获悉,该局计划在3月后面向全体观众开放各类体育赛事。在此之前,该省相关体育赛事仍遵循“不禁止”“不提倡”“不举办”的原则。
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正式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也让各地相关体育赛事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受到关注。
浙江省体育局竞赛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相关体育赛事仍遵循‘不禁止’‘不提倡’‘不举办’的原则,全省不硬性禁止举办各类体育赛事,3月前不提倡举行各类竞技性较强体育赛事,省本级各类体育比赛3月前原则上不举办。”
据悉,考虑到竞技比赛都有一定强度,且“阳康”后大多数人恢复期间不能开展剧烈运动等原因,浙江并未迅速敞开赛事“大门”。浙江省体育局计划在3月后面向全体观众开放各类体育赛事,具体相关事宜该局将在其官网及时发布。
上述负责人表示,除了3月后向观众开放外,浙江省内所有体育赛事还将严格有序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新修订《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执行和申报,实现防范化解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和完善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机制。(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