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7球!梅西五大联赛俱乐部进球超C罗******
北京时间2日凌晨,法甲联赛第21轮,巴黎圣日耳曼3比1击败蒙彼利埃,梅西打入球队在本场比赛的第二个进球,至此他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的进球已经达到697个,超越了已经远走西亚的C罗的696球。在这样一场胜负几乎没有悬念的比赛中,梅西达成了又一个里程碑式的纪录。赛后他在个人社交媒体上晒出了进球后的照片,以此来庆祝这样一场胜利。
本场比赛,梅西打满全场,完成9次射门,其中3次射正、打入一球,赛后获评8.5分。这个进球是梅西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在各项赛事中打入的第697球,其中巴萨生涯672球、巴黎生涯25球,他完成这697个进球用了835场,平均98分钟就有一球入账。这一数字从此超越了C罗,C罗曾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在各项赛事中(总计918场)打入696球,其中代表皇马450球、曼联145球、尤文101球。如今,C罗已经成为沙特联赛豪门的一员,而仍在五大联赛效力的梅西则在“梅罗”这场长达十几年的竞争中完成了又一项数据的超越。
世界杯之后的梅西在逐渐恢复,上轮联赛对阵兰斯的比赛中状态不佳,赛后评分较低,对此大巴黎主帅加尔蒂埃表示:“之前和兰斯的比赛对梅西来说有更多的困难,今天我满意全队还有梅西的表现。当我们的中场已经适应了,如此一来梅西就有最佳的条件,他也展现出了自己最好的水平。球员并不是机器,梅西踢了一届很棒的世界杯,他肯定会出现疲劳。”
本场比赛打入一球后,梅西在本赛季代表大巴黎出战的23场比赛中已经直接参与了28粒进球,其中他自己打进14球,还有14次是助攻队友破门得分。在完成了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进球数对C罗的超越后,梅西在今年还有望完成一些纪录的刷新,他距离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700球的里程碑只差3球,代表国家队的100球纪录只差2球,这两项数据一旦全部完成,梅西职业生涯的800球里程碑就将达成。
此外,梅西职业生涯各项赛事的冠军总数已经达到42个,再夺一冠就将追平阿尔维斯的纪录,如果大巴黎能够在联赛中始终保持领头羊的领先优势,那么梅西的这一目标将在不久之后达成。
文/本报记者 王帆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