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国际业务及中国总裁王磊 受访者供图
王磊回忆,参展首届进博会时,“没想到中国政府支持力度如此之大,全世界的参与范围如此之广,进博会撬动了全中国和全世界的关注与合作,让我印象深刻”。
也正因此,从第二届进博会开始,“始终看好中国市场、坚持加码投资中国”成为阿斯利康参展进博会不变的“主旋律”。此后几年间,阿斯利康将上海研发平台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国中心,成立人工智能(AI)创新中心,并接连在多地布局打造区域总部,最终形成“上海为中国总部,北京、杭州、成都、广州、无锡、青岛为六大区域总部”的全新在华布局。
此外,王磊透露,阿斯利康将在本届进博会上正式揭牌青岛生产基地,同时继续投资扩产现有无锡、泰州两大全球供应基地,进一步惠及全球及中国患者,提升中国在全球生物医药领域的地位,助力中国提升全球供应链韧性。
位于山东青岛的阿斯利康吸入气雾剂生产基地奠基 受访者供图“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各个地方的经济有着不同特色和优势资源,我们在不同区域进行投资布局,始终看好中国经济整体发展,也是对中国长期坚定承诺的具体举措。”王磊说,在全球疫情反复的情况下,阿斯利康持续在中国加码投资制造业,“也是看到中国在疫情常态化下的供应链保障能力”。
在王磊看来,进博会让中国与外资企业“双向开放”并不断增强互信。一方面,中国政府在全力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自主创新。“去年,我们与国投创新合资成立的迪哲医药在科创板上市,目前已经有好几个在临床阶段的新药在世界和中国同步注册。我们不仅把国外的新药带进中国,而且要把中国的新药带给全世界。”
另一方面,“进博会促进了我们与各地政府的密切合作,以‘全生态’推动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王磊介绍,当前阿斯利康在华各个区域总部的“标配”包括与当地专家和产业合作打造全病程管理创新方案的中国智慧健康创新中心(CCiC),与当地政府合作进行产业孵化的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iCampus),以及进行创新投资的阿斯利康中金医疗产业基金。
截至2021年底,创新中心及合作伙伴共同支持学会打造的多项全病程管理创新方案,在全国数千家医院实现落地,部分方案更是已走出国门,惠及全球患者;同时,创新园已有60多家海内外企业入驻;产业基金目前管理资金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成功投资十余家创新企业。
“我们坚持通过投资来推动更多中国创新的落地。”王磊说,未来,阿斯利康一是要深化各地区域总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二是要加大制造业的投资,归拢全世界产能;三是加快资本与产业对接,打造创新生态,让“中国创新”造福全球患者。
“五年来,我们深刻感受到了进博会强大的‘溢出效应’,我认为进博会是中国的一个创举,它在平台能效、生态打造、合作机会等方面,可能超过任何我参与的其他展会。”王磊透露,阿斯利康已报名参加第六届进博会,“我永远对下一届进博会期待最大”。(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