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2022年中国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量同比下降21%、19%******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18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2022年全国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量同比下降21%、19%,中国是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打严治枪爆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警方全年共破获枪爆案件2.5万起,排查枪爆从业单位1.8万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3万处;根据民众举报线索查破案件760余起,兑现奖励90余万元(人民币)。
公安部始终高度重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制定下发专项工作方案,派出10个督察组对各地开展督导检查,以超常举措、最大力度推进专项行动。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始终保持对枪爆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收缴管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用枪、民用枪支、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涉枪涉爆安全风险。
同时,警方持续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互联网平台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相关违法信息传播蔓延;强化重点治理,挂牌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部署重点区域联合打击整治,推动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铲除安全隐患;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深入解读法律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营造严管严控枪爆物品良好社会氛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