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车撞上3辆自小客车,其中2车完全燃烧。(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记者巫鸿玮 翻摄)
据了解,这起事故发生在宝山路段南下99K处,靠近新竹系统交流道与宝山交流道之间,上午8时许,杨姓男子驾驶预拌混凝土车行驶在外侧车道时,疑似未注意前方从交流道回堵的车流,竟当场冲撞上去。
预拌混凝土车撞上前方的2辆汽车及1辆小货车后,其中被撞的小货车当场起火,因火势猛烈,还蔓延到另外2辆被撞的汽车,其中小货车及汽车都被烧成废铁,现场场面混乱,更一度造成后方严重回堵10公里,不少正要前往竹科上班的民众都塞在路上。
警方指出,事故造成6人受伤送医,不过伤者意识都清醒,但其中有1人重伤、1人中伤,其余4人轻伤,驾驶员皆未酒驾,将进一步厘清事故发生原因。另外,车辆起火交由新竹市消防局鉴识。
警方呼吁,用路人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行车应保持安全距离、随时注意前方动态,不要超速不要疲劳驾驶,在接近交流道口或是塞车时,视线要看远并提早减速,发现回堵时先按下双黄警示灯提醒后方车辆跟着减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确保行车安全。
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