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元宇宙:打造智能传播新生态 服务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概念元宇宙到智媒元宇宙,从现代传播体系到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从智能全媒体传播新生态到人类文明新形态,我国传媒领域及其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和时代性演进。
一、智媒元宇宙概念:构建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
我们认为,智媒元宇宙是我国传媒领域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下所构建的一个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旨在推进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与现实传播世界数字孪生与和谐共生,创造出巨大的数字资产、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为我国网络空间建设、数字文明建设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探索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从传播历史演进的维度来看,元宇宙是一个创新型、融合型、虚拟型的传播生态体系。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传播空间、传播结构中,所有的主体都是智能全媒体传播主体。从媒介的维度来看,媒介组织将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传播空间、传播结构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智媒元宇宙是元宇宙传播体系、传播生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元宇宙虚拟场景的专业内容提供者,是元宇宙空间治理的重要引导者、参与者和贡献者。智媒元宇宙并不脱离元宇宙的传播场景而独立存在,智媒元宇宙和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关系、传播场景共同构成了元宇宙的传播空间和传播生态。
二、智媒元宇宙愿景:打造世界一流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
智媒元宇宙需要从技术维度获得充分赋能。具体而言,可以从云端化、垂直化、场景化、智能化等四个方面形成元宇宙传播新赋能,打造世界一流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共建中国特色开放共享智能融合数字虚拟新世界。
从网络空间维度看,云端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虚拟化网络能力。云端化可以看作是网络能力、计算能力、服务能力的虚拟化。这为智媒元宇宙传播空间的构建奠定了网络基础或信息基础设施基础。
从行业发展维度看,垂直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产业化建构能力。每一个垂直的行业,都有关于元宇宙传播空间、传播场景、传播形态的具体需求。由此可见不管是元宇宙,还是智媒元宇宙,都应聚焦各行业元宇宙需求和趋势,为元宇宙的垂直化服务提供精准和直接的支持。
从传播感知维度看,场景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网络空间建构能力。如何搭建智媒元宇宙的传播空间、传播场景,为所有元宇宙传播者提供具有虚拟现实特点的个性化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智媒元宇宙不是为了媒介组织自身的自娱自乐,而是为了提供多维场景化的传播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的核心要义。
从传播服务维度看,智能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智能传播关键能力。智能化传播环境,智慧化传播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所形成智能化传播能力的主要内容。智能化的环境和智慧化传播服务相结合,构成了智慧传播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这是智媒元宇宙发展的重要方向。
三、智媒元宇宙特征:涌现多元主体,创建多维场景
智媒元宇宙具有虚拟性、场景性、互动性、融合性、生态性、安全性等主要特征。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虚拟化的传播世界。虚拟不是单一的虚拟,而是多重叠加、多元叠加的虚拟场景。虚拟成为最大的传播现实。传播的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的融合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场景化的传播世界。各种生活场景、工作场景都将成为智媒元宇宙的传播新常态。在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之下,智能全媒体传播主体将进一步跨越时空的限制,并获得更大程度的传播自由和传播空间。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互动化的传播世界。智媒元宇宙的互动不是简单化的互动,而是包含服务性内容互动,是包括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生态链等价值在内的互动。互动产生价值,协同激发成效,共存推进共生,共赢推进共荣。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融合化的传播世界。从媒体融合到全媒体传播体系,我国媒体发展进入新阶段。智媒元宇宙的融合涵盖了现实和虚拟的深度融合,涵盖了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深度融合,涵盖了传播和服务的深度融合。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生态化的传播世界。随着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和网络的不断发展,人类传播世界的生态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智媒元宇宙的生态化主要体现在传播主体、传播关系、传播内容、传播结构、传播场景等方面。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安全化的传播世界。智媒元宇宙的去中心化和安全性发展并不矛盾。去中心化为智媒元宇宙的全方位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安全性则为智媒元宇宙发展提供了行稳致远的基本保证。越是在高度开放、深度融合的环境下,越要关注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平台安全、内容安全、关系安全、场景安全等内容。将智媒元宇宙发展和安全性要求辩证地统一在智媒元宇宙稳健有序发展的大目标下,智媒元宇宙才能创造更加丰富多彩的传播生态和传播未来。
四、智媒元宇宙机制:构建和谐共生的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
从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发展脉络上认识和把握元宇宙,倡导元宇宙生态的“共创、共商、共建、共享”等价值理念,通过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形成创新传播机制,建构传媒现实传播体系和虚拟传播体系和谐共生的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涵盖全媒体传播体系架构下的全产业链、全传播要素和全生态领域。
智能元宇宙背后,所隐藏的是两大机制:一是智媒元宇宙呈现层的新型传播生态。二是智媒元宇宙产业层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生态链。只有智媒元宇宙产业层的繁荣发展,才能带动或推动智媒元宇宙的繁荣发展。与此同时,智媒元宇宙呈现层的繁荣发展也将吸引、凝聚更多的传播资源,为智媒元宇宙发展创造良好内外部环境。
五、智媒元宇宙展望:推进现实虚拟场景深度融合,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发展提供支持
元宇宙方兴未艾。智媒元宇宙蓄势待发。随着元宇宙网络、技术、服务的不断完善,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体系将获得长足发展。在此背景之下,智媒元宇宙也将不断开拓新型虚拟传播空间和传播领域。
展望未来,智媒元宇宙所建构的是一个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智媒元宇宙是我国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新时代传播体系的前沿领域,是我国传播生态的新型形态。智媒元宇宙大大拓展了全媒体传播的虚拟空间,大力推进了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的深刻融合,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新的空间和新的领域。
智媒元宇宙建设大事记
2021年11月21日,元宇宙与智能全媒体发展研讨活动在京举行。
研讨活动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下称智媒委)主办,国家广电总局宣传司原巡视员、智媒委会长杨杰,智媒委高级顾问、人民邮电报社原总编辑武锁宁,智媒委高级顾问、中国联通集团原高级副总裁姜正新,工信部电子工业出版社总编辑兼华信研究院院长刘九如,智媒委高级顾问、中国移动集团设计院原副院长刘涛,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数贸会主任杨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副总编高阳,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时评》杂志主编牛春颖,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环球慈善》杂志执行主编马瑞聪等20余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信息通信与互联网行业、大学等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议由智媒委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刚、智媒委副会长付玉辉主持。
与会专家合影
2022年5月22日,智媒委联合中国网生活频道、上方股份发起“中广数字艺术”平台共建工作。
同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形成国家文化专网。”“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智媒委联合中国网生活频道(中网数智)、上方股份,在元宇宙研究和智库建设、数字藏品研究和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共建“中广数字艺术”、中广IP资源孵化器等平台,共同促进元宇宙技术与全媒体融合创新发展,引导智能全媒体领域在元宇宙时代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新物种的创新成长。“中广数字艺术”平台将积极服务和支撑广电传媒转化优势资源,开展文化数字化工作,开拓文化产业市场,推进数字藏品开发和研究工作同时,为全国广电传媒提供数字藏品IP汇聚等公共服务。“中广数字艺术”平台还将联合广电和文化领域有关机构,发起数字藏品平台合法合规运营倡议,促进各数字藏品平台制定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与技术规范。
2022年5月30日,智媒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开始智媒元宇宙共识探讨,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研究赋能细分行业。
2022年6月3日,茶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是智媒元宇宙赋能的第一个细分行业元宇宙社群,共识形态基本呈现。“茶元宇宙研究群”愿景:研究探索元宇宙技术赋能茶文化、茶产业和茶科技发展;促进社群成员共创共享茶元宇宙新世界,创造出巨大的茶元宇宙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
2022年6月7日,全民国防教育元宇宙研究社群和直播电商元宇宙研究社群同时创立。
2022年6月10日,音乐戏曲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
2022年6月19日,白酒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白酒元宇宙共识”(讨论版):白酒元宇宙,爱酒懂酒人的虚拟新世界。白酒元宇宙愿景:研究探索元宇宙技术赋能白酒文化、白酒品牌、白酒科技和白酒产业发展创新路径;促进本群成员共创共享白酒元宇宙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推动白酒元宇宙虚拟新世界和白酒消费现实场景互动共生。
2022年6月21日,智媒元宇宙基础设施建设思维导图初稿完成。
2022年7月7日,智媒元宇宙战略愿景发布。
2022年11月,智媒委启动智媒元宇宙产业联盟建设。
(作者系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副会长、智媒与元宇宙发展研究部主任、中国联通集团新媒体中心原主任付玉辉,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新华网亿连数据资产研究院原院长李永刚)
BAPE潮鞋重启经典,“抄袭”惹恼耐克?******
在“Bape Sta”出现于球鞋市场长达22年后,还是在2023年收到了来自耐克的诉讼。
据媒体报道,知名运动品牌耐克于今年初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文件,以“抄袭专利设计”为由,向负责运营潮流品牌BAPE(下称猿人头)在美国业务的公司USAPE LLC提出诉讼。
报道称,在耐克多达28页的起诉书中,横向对比了耐克部分经典款式以及猿人头当下在售热门款式,以证明对方多个鞋款都能在耐克产品线上找到对应产品。
“Bape Sta确实很火。不仅深受明星和潮人喜爱,更被球鞋玩家所追捧。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确实和耐克的AF1很像。”一位鞋迷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如是说。
引燃导火索,爆款球鞋“复制”?
“猿人头目前鞋款围绕着耐克的标志性设计复制。这种复制行为在过去和现在都是不可接受的。猿人头的侵权行为已对耐克造成重大威胁,耐克现在必须采取行动维权。”耐克在诉讼中表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耐克诉讼焦点在于猿人头旗下包括“Bape Sta”“Bape Sta Mid”“Court Sta High”在内的5款球鞋系列和耐克“Air Force1”、“Air Jordan 1”等经典设计过于相似。
“不可否认的是,两款球鞋除了Logo和部分细节不同外,外观确实很像。”球鞋爱好者赵岑向记者分析称,“对球鞋不熟悉的人从鞋面很难分清,只能从鞋侧的Logo才知道究竟是哪个品牌。”
据耐克方提交的材料显示,猿人头第一款疑似侵权鞋在2005年进入市场。之后十几年里,对方又陆续推出多款疑似抄袭的鞋款。
耐克表示,之所以此前一直未诉诸法律,因为对方在2021年以前业务规模较小,且缺乏连贯性。
记者了解到,耐克曾在2009年主动联系对方,双方就抄袭设计相关事宜进行讨论,这次会议导致猿人头关闭了其大部分美国店铺,并大大减少了在美国的活动。随后几年,猿人头重新对球鞋进行设计,以减少和耐克球鞋的相似度。
2021年开始,该品牌重新开始推出最初设计,这也引起了耐克的注意,并决定提起诉讼。
耐克要求法院下令禁止猿人头继续出售相关侵权鞋款,并向其索要相应赔偿金。
“或许此前耐克并不在意,但随着近两年来‘Bape Sta’在玩家中的地位和影响力逐渐提升,也推动其销量得以爆发。这必然会对自家球鞋的销量和在圈内地位造成冲击。耐克自然坐不住了。”一位球鞋玩家表示。
诞生街头,明星上身火爆全网
猿人头在潮流圈的地位,曾经一度足以用“如日中天”形容。
1993年11月,猿人头由日本知名街头潮流设计师长尾智明创作成立,Logo设计创意正是来自于科幻电影《人猿星球》中的大猩猩造型。
事实上,当时身兼数职的长尾智明对销量并不看重。据公开资料,该品牌只设计生产T恤,且每款通常生产30件,其中大多数更是分发给员工和朋友,少量产品通过其在里原宿所开的店铺进行销售。
不过,这些设计独特的T恤上市后,迅速引发年轻玩家关注,而限量销售的模式更是使得玩家竞相抢购。
1997年,日本娱乐圈天王木村拓哉在日剧《恋爱世纪》中穿着猿人头格纹衬衫的造型,吸引更多年轻受众对这一品牌的关注。一年后,其又在广告中穿上该品牌外套,又一次刺激了猿人头的销量以及影响力。
真正将其推上“潮流神坛”,还要追溯至2004年。一款被称为“开启一个潮流时代”的鲨鱼帽衫一经推出,迅速在全球潮流圈内走红。据资料显示,其最初售价仅约为2000元人民币,短短一年后价格飞涨,即使二手也需要上万元。
“当时身边很多朋友都渴望第一时间入手鲨鱼帽衫,但几乎没人抢到。”潮流爱好者张雪告诉记者,自己最终通过代购溢价入手了一件,直到现在都珍藏在家里。
成为当时炙手可热的潮牌之后,猿人头开始扩大涉及领域,并打造出多个子品牌,覆盖男装、女装以及鞋帽等各个领域。
不过,由于经营不善,猿人头在很长时间里接连亏损。最终在2011年,长尾智明将包括猿人头在内的整个Nowhere集团以300万美元卖给香港I.T集团。两年后,长尾智明正式宣布退出团队。
十年后,猿人头推出多款“Bape Sta”新鞋,也再度出现排长队抢购景象。
剑指竞争对手,诉讼同类商品频现
事实上,这并非耐克第一次就商品设计进行诉讼。
早在2016年1月,耐克将同属于运动用品公司的斯凯奇告上法庭,称斯凯奇数款运动鞋存在多项侵犯耐克专利设计的元素。这场漫长的诉讼经过五年时间争执,最终在2021年达成和解协议。
而在此期间的2019年,耐克对斯凯奇再次提起诉讼,直指后者生产了“斯凯奇版本的耐克鞋”,称对方涉嫌从竞争对手产品中汲取灵感。
2021年,耐克对知名球鞋客制师John Geiger提起诉讼,称其同名品牌所推出的“GF-01”鞋款侵犯了“Air Force 1”的外观专利,并企图在市场上制造混乱。
John Geiger的律师则提起反诉,认为耐克在商业外观保护的范畴/界定上过于模糊。此次诉讼,同样是以两家公司达成和解告终。
无独有偶,同样在2023年1月,耐克的老对手阿迪达斯也对美国男装设计师品牌汤姆·布朗提出诉讼,认为其在鞋履和运动服上所使用的“四道杠”条纹设计图案侵犯了阿迪达斯经典“三道杠”的设计。
诉讼中,阿迪达斯表示公司每年投入数百万美元的广告宣传费用,而汤姆·布朗则从中获得了影响力。汤姆·布朗则认为条纹是时尚圈内非常常见的设计元素,并不构成侵权,且阿迪达斯是运动品牌,汤姆·布朗是高端时装,双方并不是直接竞争对手。最终,阿迪达斯在这场开年官司中败诉。
“球鞋设计应该是知识产权专利层面的‘外观设计’。”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记者分析称,耐克的经典款球鞋最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上市,当时只是对鞋底申请了外观设计和发明专利,并没有对整个鞋面申请专利。即使申请了,目前来说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只要没有模仿耐克的商标,竞争对手可以合理使用这些技术或者外观进行复刻。即使耐克起诉品牌方抄袭,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鞋子的外观专利没有超过保护期,未经授权的模仿和复刻属于侵犯著作权,同时还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付建说。
此次耐克起诉猿人头,已引发球鞋圈关注。记者搜索发现,二级市场并没有出现玩家抢购,多个交易平台相关球鞋的销量和价格未有较大波动。
“耐克此次诉讼应该是针对美国当地,即使赢了也只是无法在当地发售相应鞋款,对其他区域影响不会太大,自然也不会出现玩家抢购球鞋的情况发生。”上述玩家预测。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